江蘇省發布化工園區環境治理工程實施意見
發布時間:
2019-08-19
建設網 近日,《關于江蘇省化工園區(集中區)環境治理工程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正式發布實施。江蘇省將通過嚴格考核、限期整改、區域限批、行政約談、掛牌督辦、園區退出等措施,倒逼園區完善環保基礎設施,提高治污能力,從根本上解決園區突出環境問題。同時,《意見》還明確了園區環境績效評價方式及完成時刻表,對未達標園區將給予預警和實施區域限批,并取消化工定位。 《意見》規定江蘇省有關部門要根據《江
建設網 近日,《關于江蘇省化工園區(集中區)環境治理工程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正式發布實施。江蘇省將通過嚴格考核、限期整改、區域限批、行政約談、掛牌督辦、園區退出等措施,倒逼園區完善環保基礎設施,提高治污能力,從根本上解決園區突出環境問題。同時,《意見》還明確了園區環境績效評價方式及完成時刻表,對未達標園區將給予預警和實施區域限批,并取消化工定位。
《意見》規定江蘇省有關部門要根據《江蘇省化工園區(集中區)環境績效評價體系》,組織開展園區年度動態環境績效考核評價:對2018年度考核分數低于60分的園區發布預警,實施區域限批,暫停除民生、環境保護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審批。對2019年9月底前未達到80分的沿海園區,取消化工定位;對2019年度考核分數低于70分的其他園區發布預警,實施區域限批,暫停除民生、環境保護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審批;對2020年度考核分數低于80分的園區,取消化工定位。
需要注意的是,取消化工定位的,不得再以園區名義對外招商,不得新建、擴建化工項目,園區內達到治理要求保留的化工企業,在產品種類不變、產能規模不變、排放總量不增的前提下,可進行優化產品結構、改善安全生產條件、治理事故隱患和提高環保水平的相關技術改造。
“今年,是落實‘十三五’規劃任務的關鍵之年,也是全省石化業實現綠色發展的決勝窗口期,園區作為行業的重要載體,理應在環境治理上走在前列。”江蘇省化工行業協會副秘書長馬建平說,“實際上,此《意見》是近年來全省專項治理系列政策措施的集中發力,旨在向既定環境目標發起決定性沖刺,最終實現園區的提擋升級。”
注意到,《意見》對于園區環境治理內容條理清晰,可操作性強,具有明確的指導作用。其中,強化了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、現有項目環境管理、區域環境質量聯動的“三掛鉤”機制;嚴格項目準入門檻,禁止審批列入國家、省產業政策限制、淘汰類新建項目,不符合“三線一單”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的項目,屬于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第十一條5種不予批準的工程項目,無法落實危險廢物合理利用、處置途徑的項目。
“像危險廢物產生量大、園區內無配套利用處置能力或設區市無法平衡解決的化工項目,高濃度難降解廢水的化工項目,高VOCs含量等項目,今后審批會非常嚴格。而一些存在歷史問題,比如園區內存在敏感目標或邊界500米防護距離未拆遷到位的園區內項目、年產危險廢物量500噸以上且當年均未落實處置去向的項目,都已經暫停審批了。”馬建平說,“另外,《意見》還再次重申了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,禁止新建布局園區和化工企業。鼓勵距離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、具備條件的化工企業搬離1公里范圍以外,或者搬離、進入合規園區。”
《意見》還特別重視嚴控污染地塊流入市場。要求加強關閉搬遷化工企業環境風險管控,規范企業拆除活動,制定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方案、廢棄危險化學品、殘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處置方案。對關閉、搬遷遺留地塊組織開展調查評估、風險管控、治理修復等,堅決防止污染嚴重、不宜開發的地塊流入市場。
根據《意見》,到2020年末,江蘇省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和企業污染物排放全面達標,園區水體消除黑臭、區外直接受納水體斷面穩定達標,園區邊界監控點大氣污染物濃度達標,關閉、搬遷遺留地塊實現風險管控,危險廢物全部安全利用處置,園區環境績效評價達到80分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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